根据《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〈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〉的通知》(教职成〔2021〕4号)和《甘肃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》(甘教职成〔2022〕2号)文件精神。经学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,机电工程学院2021级学生集中实习安排54家实习单位,经学生自主申请办理11家实习单位,共计65家实习单位均符合《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》相关要求。现予以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监督人及联系方式:
陶老师:18894076805
陈老师:15193707907
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
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